2023年是陳嘉庚先生創辦集美學校110周年,也是集美學村100周年。陳嘉庚紀念館將舉辦“集美學村——紀念陳嘉庚先生創辦集美學校110周年暨集美學村命名100周年展覽”,展示陳嘉庚先生辦學成就,展現集美學村人文風物之美。為辦好此次展覽,弘揚嘉庚精神,講好學村的故事,我館現向社會公開專項征集陳嘉庚與集美學校、集美學村相關藏品。
一、征集范圍如下:
(一)與集美學校、集美學村相關的,展現集美學村發展歷程(包含集美學校內遷時期)、辦學成就的相關文物、文獻、音像影像資料,;
(二)與嘉庚建筑相關的,體現學村建筑發展歷史、展現嘉庚建筑人文之美、藝術之美的文物、文獻、音像影像資料;
(三)與集美學校名師、校友相關的文物、文獻、音像影像資料;
(四)與1913年以前的集美社相關的相關文物、文獻、音像影像資料;
(五)能展現集美各校當前時期重大辦學成就的相關文物、文獻、音像影像資料;
(六)其他能展現集美學村人文遺產傳承的文物、文獻、音像影像資料;
二、征集方式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博物館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
(一)無償捐贈
經過鑒選決定收藏后,將為捐贈文物藏品的單位和個人頒發收藏證書。捐贈文物如展出,將標明捐贈者姓名或機構名稱。
(二)收購
經過鑒選決定收藏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規定,以及我館藏品征集管理制度,以合理價格進行收購。
(三)復制
機構或私人藏家向我館提供清晰的文物資料照片以及尺寸,由我館出資復制,并給予提供者相關證書。文物如展出,將標明捐贈者姓名或機構名稱。
(四)移交
相關單位如有相關文物藏品或文獻資料,為更好地加以保護和利用,可劃撥移交我館收藏保管或展示。
(五)借用
對于不便以上述方式提供藏品的,也可采用借用方式供我館在特
定時間內進行展覽或研究使用,簽訂借用協議。
(六)口述歷史
如您了解嘉庚精神故事或相關史實,亦可聯系我們,開展口述歷史,講述不為人知的嘉庚故事,我們將作為嘉庚精神研究重要資料進行記錄保存。
三、征集信息意向收集
有意向的藏家或單位可直接將相關藏品介紹及照片資料以及聯系方式發送至以下郵箱;
電子郵箱:1162306526@qq.com
聯系電話:0592-6192186 陳輝煌 18250738328
聯系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潯江路8號
郵編:361021
陳嘉庚紀念館
2023年8月12日